(一)录取工作分两批进行,第一批为本科层次(含专升本、高起本),第二批为专科层次。录取工作从12月1日开始,20日结束。
(二)每批次一志愿录取结束后,各安排两次征集志愿,招生学校如有缺额计划将进行志愿征集。届时,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。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,在征集志愿录取时,如招生学校同批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,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可适当降分录取,但降分幅度最大不超过10分。因此,允许低于同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。
(三)主要日程安排
本网站所有内容来自网友投稿,信息内容仅供参考,不作为报考依据!
河北成考网:0311-85850131,13333118065(微信同号)
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1943号